咸阳市司法局
规范司法所服装标识 促进队伍建设大提升
咸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及《陕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有关要求,在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强化学习培训和检查指导、统一全市司法所外观标识的基础上,多方协调沟通,统一规范了全市13个县(市、区)司法局125个司法所309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服装。
2019年以来,咸阳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全面推动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进程,协调联系市委编办、组织、财政等部门,高标准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内容,司法所工作质效显著提升。2021年,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颁布实施后,司法所业务范围更加广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职能职责更加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开展中的服装及标识问题成为基层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法》,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和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时体现刑事执行活动的主体责任,咸阳市司法局将统一司法所服装作为提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对全市13个县(市、区)司法局为司法所配发服装情况进行了摸底汇总,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专题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解决司法所人员服装问题统一标准,明确最后期限,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把这项工作亲自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讲条件、克服困难,确保规定时间内全员服装落实到位。专题会议之后,咸阳市司法局业务科室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配人员胸牌号段、规范服装标识、统一样式标志、实地考察服装生产厂家,协助各县(市、区)司法局联系制作。
在制作过程中,咸阳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再次对服装上的司法行政标识、规范号段、统一标志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并于10月24日前全部配发到位。
司法所工作人员服装统一后,精神面貌和队伍形象有了很大提升,执法执勤工作更加严肃规范,有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展现了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