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推进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 提升香港投资者公证便利化水平

推进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 提升香港投资者公证便利化水平

时间: 2026-02-15 09:38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近日,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香港投资者公证便利化水平的通知》,自2026年2月起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海南等14个省(市)范围内开展香港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工作。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港资企业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依法调用电子版简化版公证文书,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版。

  推进香港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优势,提高委托公证文书质效,便利香港投资者来内地投资兴业,更好服务保障两地经贸往来发展。

  相关链接:

  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香港投资者公证便利化水平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etail-top-white.png返回顶部
detail-close-white.png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