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罪犯裴建国,男,汉族,1964年1月9日出生,户籍地为陕西省榆林市。2021年2月2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20年7月19日起至2031年7月18日止,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受害人330万元。2021年3月18日押送陕西省榆林监狱服刑改造。因患严重疾病于2026年3月10日经陕西省榆林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罪犯裴建国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依法予以公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刑罚执行部门、监察审计室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三日(自2026年3月11日至3月14日)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刑罚执行处:029-87311696
监察审计室:029-87317575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