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罪犯陈红,男,汉族,1966年2月20日出生,居住地为四川省广元市,2024年8月6日因犯强奸罪被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附加刑:无,刑期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8年4月29日止,2024年9月25日入监,服刑期间无刑期变动,因患严重疾病于2026年4月3日经陕西省商州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罪犯陈红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依法予以公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刑罚执行部门、监察审计室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三日(自2026年4月3日至4月6日)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刑罚执行处:029-87311696
监察审计室:029-87317575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