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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公示(2026年4月30日)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公示(2026年4月30日)

时间: 2026-04-30 15: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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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罪犯李光普,男,汉族,19501216日出生,居住地为陕西省城固县。因犯强奸罪被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4122日起至2027517日止。2025424日入监,服刑期间刑期无变动。因患严重疾病于2026430日经陕西省汉江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罪犯李光普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依法予以公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刑罚执行部门、监察审计室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三日(自2026430日至53日)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刑罚执行处:029-87311696

监察审计室:029-87317575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

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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